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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生放射事故时怎么处理

发布时间:2012/7/19 人气:32764 来源:打印本页】【关闭窗口

  发生放射事故时怎么处理?

 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放射事故时,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,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局、环保局和有关部门,最迟不得超过两个小时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,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;必要时,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。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放射危害的劳动者,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、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,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。

  另外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,配置现场急救用品、冲洗设备、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,对放射防护设备、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,放射工作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、检修,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,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,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。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、贮存,放射工作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,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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